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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驿站将获基础补贴
鼓励连锁化经营,每新增一家最高补3万元
 

本报讯(记者 盛丽)新修订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市民政局对《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进行解读,明确养老驿站应同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方可享受驿站运营基础补贴。

据了解,《扶持办法》优化了驿站运营补贴方式,养老驿站将获基础补贴。综合考虑驿站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提供情况及运营成本,给予驿站基础补贴。城区驿站按照实际签约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农村驿站实际签约服务对象少于80人的,每家每月给予1.4万元补贴;超过80人的,按照实际签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驿站基础补贴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0人。二星级以上驿站还将额外获得“星级补贴”,二星级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2000元补贴;三星级及以上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3000元补贴。星级评定等级以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结果为依据,从驿站取得星级资格之日的次月开始计算。

《扶持办法》提到,托老服务包含日间托养、短期全托和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的全托照料。日托服务每天照料时间不少于6小时。按照驿站实际收住老年人情况,日间托养每人每天给予15元的托养补贴,短期全托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托养补贴,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全托照料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托养补贴。驿站应当与托养服务对象签订托养服务协议,建立明确的法律关系,并通过主动接送和子女接送等方式,提供托老服务。

《扶持办法》提到,按照驿站连锁机构的数量给予连锁补贴,每新增1家连锁运营驿站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于经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确认为跨区连锁的驿站运营商,由相关区民政局分别按照其实际运营的驿站数量给予连锁运营补贴。驿站连锁运营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运营满一年、二年、三年的分别按照1万元、1万元、3万元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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