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晶) 近日,市医保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2021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对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对部分药品报销范围、报销类别进行了调整,对本市门诊特殊疾病等用药报销政策进行了完善。新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今年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74种创新药纳入全国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61.71%,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患者受益面广泛。此次调整将国家增加的74种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
备受关注的治疗脊髓型肌萎缩症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儿童年均费用约200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10万元,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后,儿童住院治疗,该药年均个人负担降低到约3.4万元。
紧密结合本市情况,部分年度费用较高的药品报销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如将新增药品“氨吡啶缓释片”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帕米帕利胶囊”等21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本市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门诊发生的药费可按住院报销政策标准执行,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大幅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