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将出台
北京铁路局开展净化环境保障冬奥宣传活动
平谷第十五届渔阳国际冰雪季开幕
明年1月1日起本市医保再增74种药品
北京首钢园香格里拉酒店揭幕
22家知名企业联合倡议助力公益科普
“虎虎生威”
朝阳区北部新增一条南北向主干道
回天地区34个项目完工投用
上接第1版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2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年1月1日起本市医保再增74种药品
同时完善相关药品报销政策 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
 

本报讯 (记者 张晶) 近日,市医保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2021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对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对部分药品报销范围、报销类别进行了调整,对本市门诊特殊疾病等用药报销政策进行了完善。新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今年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74种创新药纳入全国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61.71%,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患者受益面广泛。此次调整将国家增加的74种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

备受关注的治疗脊髓型肌萎缩症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儿童年均费用约200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10万元,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后,儿童住院治疗,该药年均个人负担降低到约3.4万元。

紧密结合本市情况,部分年度费用较高的药品报销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如将新增药品“氨吡啶缓释片”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帕米帕利胶囊”等21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本市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门诊发生的药费可按住院报销政策标准执行,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大幅减轻。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