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余翠平 通讯员 李晓旻) 连日来,丰台区云岗街道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到家服务办实事、服务到家暖人心”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建立服务清单、坚持分类施策、完善服务群众机制,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在开展“到家服务办实事、服务到家暖人心”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云岗街道创新街道、社区、物管会(业委会)、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五方联动共治模式,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南一社区21号院于1994年建成,产权单位为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住户多为其职工。因建成年代较久,基础设施落后,楼门老旧,居民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很强烈。社区新闻发声人、南一社区21号院业委会主任和业委会成员们收集居民意见、议事协商,希望从单元“家门口”入手对小区进行改造提升,将意见反馈给街道、社区和天岳恒物业。
为快速、高效推进改造进程,云岗街道出资约40万元用于粉刷墙面、地面绿化等,并协调天岳恒物业的上级单位首开集团高层加大关注和投入。天岳恒物业积极配合出资、出动人力,社区甄选经验丰富、资质雄厚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楼门更换。在街道、社区、物业和业委会等共同努力下,小区18个单元更换了使用近30年的破旧木门,楼道墙面的小广告不见了,楼前楼后绿地改造成了休闲小广场。
下一步,云岗街道还将通过“到家服务、服务到家”主题活动,开展“到家问需”、完善“到家清单”、深化“到家服务”、结对“到家帮扶”,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