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持续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于近日通报一批医保领域个人违规案件,其中包括以下3个典型案例。
案例1
马某某虚假就医转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案
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反映马某某多次使用本人和他人社保卡虚假就医、购买并出售药品的案件线索后,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参保人马某某多次使用本人、刘某、李某以及张某的社保卡在多家医院虚假就医、购买药品,并将药品出售给曲某。经询问,马某某承认违法事实。经核算,马某某累计骗取医保基金51624元。
依据《社会保险法》,市医疗保障局对马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103248元的罚款。同时,密云区人民法院以马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案例2
罗某冒名就医案
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反映罗某长期使用他人社保卡就医的实名举报线索后,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通过对罗某身体健康状况、社保卡使用保管及日常就医情况的调查,发现自2019年至2020年期间罗某擅自使用子女社保卡在门诊开药、治疗。经询问,罗某承认违法事实。经核算,罗某使用子女社保卡就医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9434.64元。
鉴于罗某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退回全部医保基金损失,依据《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市医疗保障局对罗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处理决定。
案例3
张某伪造、变造手工报销材料骗取医保基金案
接到区医疗保障局移转的参保人张某涉嫌伪造、变造手工报销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相关线索后,市医疗保障局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14日,张某先后10次伪造、变造手工报销材料骗取医保基金,涉及费用总金额为188693.23元,医保基金实际已支付12702.02元。
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市医疗保障局责令张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25404.04元罚款。因张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对本案立案侦查。
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针对年底突击开药转卖药品牟取私利等欺诈骗保突出问题,将加强与公安部门工作联动,持续保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本报记者 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