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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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规” 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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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企业“家规” 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会为劳动者发工资、缴社保。那么,若企业规定因故未达到出勤要求,劳动者须自行缴纳社保,合法吗?记者了解到,为便于管理,部分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自行约定看似合理、实则违法的企业“家规”,包括“口头约定3个月试用期”“旷工1天扣3天工资”“培训缴纳押金”等。(11月25日《工人日报》)

众所周知,为了便于内部管理,企业往往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来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包括出勤制度、薪资待遇、社保缴纳,休假制度、职业培训、保守秘密等。笔者以为,于企业而言,合规合法的规章制度既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保证。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却逾越了法律“红线”,成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家规”。

因此,笔者以为,要防止企业“家规”逾越法律“红线”,还需多方发力。首先,劳动监察部门要发力。劳动监察部门要积极承担起劳动监察的主体责任,对于企业于法无据的“家规”,要责成修订,对屡教不改的要坚决叫停。其次,法律要发力。对于逾越法律红线的企业“家规”,相关执法部门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机制,让其付出经济代价、诚信代价和法律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让“家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三,劳动者要发力。劳动者一旦发现企业的“家规”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即要大胆地说“不”。

笔者相信,只要劳动监察部门、执法部门和劳动者三方形成合力,共同发力,就一定能有效遏制企业“家规”逾越法律“红线”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不再成为企业违法“家规”的受害者。□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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