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加我也加,想跑也跑不了”“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大家加,才是真的加,加班真好” ……近日,一家互联网公司在办公区域悬挂的这些鼓励员工加班的标语,引发了网络热议。
不可否认,企业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在与工会、劳动者协商一致后,适度加班,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公然喊出“加班真好”,并视其为鼓励职工奋斗奋进的“企业文化”,不仅触碰了法律底线,同时也玷污了“文化”两字。让职工超时加班,既是对奋斗精神的背离,也是对职工身心健康的漠视。真正的企业文化,从来都是尊法守法、尊重善待职工的。职工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企业管理不能把他们当成“螺丝钉”,只知道拧紧,不知道加油。一味地超时加班,只会逼“螺丝钉”脱帽摸鱼,无法帮他们找到工作的意义、让他们感受到作为一名劳动者应有的体面和尊严。鼓励职工超时加班,以透支其身心健康为代价来发展企业,是本末倒置,竭泽而渔,不可持续。
对于超时加班现象,不能听之任之,须综合施策加以整治。劳动部门要从严监管,刚性执法,不给此类行为生存空间。司法机关要划出红线和底线,让胆敢触碰者、突破者,付出相应代价。工会组织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劳动者自身也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对超时加班行为,依法说“不”。
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加班真好”对企业而言不是好的选项,这样畸形的加班文化不要也罢。
□何应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