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封面
下一版4
 
华服设计大赛 北京学生获金奖
规范和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稳定就业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21年9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出台《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
规范和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稳定就业

 

本报讯(记者 张晶)近日,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划分标准,补齐“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试点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劳动保障权益。

据悉,这是北京市首部规范、培育、发展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文件。《若干措施》依据新就业形态所反映的特征、关系等,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划分为三类:与平台企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平台网约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或合作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平台单位就业员工”,以及依托平台从事经营、劳务等的“平台个人灵活就业人员”。针对不同劳动者就业中面临的不同问题,按照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的要求,从规范和支持两方面,提出政策举措。(下转第3版)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