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市决定设立乡村教师专项基金,每年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首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委决定每年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中奖励100名人选,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乡村教师中奖励200名人选。人选范围涉及门头沟、昌平、房山、密云、平谷等11个区,优先报送从教时间长,同时承担班主任时间长的专任教师。
报送程序规定,推荐人选要经过乡村学校、区教委、市教委三级核查。市教委要求各相关区和学校在坚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报送人选的质量。
市教委表示,对未严格按照报送条件和规定程序报送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将撤销其报送资格。对报送工作中存在的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