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8月11日,北京市教委发布2021年市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总规模为73215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45778人,高职(专科)招生计划27437人;安排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1500人。
市教委表示,2021年市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调整优化招生结构,向本校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新兴交叉学校专业、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倾斜,提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求匹配度,促进高校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重点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市教委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严禁中等学校挂靠高等学校举办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院校挂靠本科院校举办本科层次教育;严禁与“中介机构”或个人签署招生协议;严禁任何形式的不实招生宣传;严禁擅自组织生源、未经省级招办核准按拟录取名单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招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将被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并停止在违规招生省份投放计划;严格实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未经核准计划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市教委将对招生计划制定和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安排和执行计划的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学校和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