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欣欣) 日前,《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发布。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作为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这是该预案自2004年印发后的第四次修订,结合疫情防控经验,完善了巨灾条件下的应急体制机制。
据了解,修订后的《预案》共8个部分、149小节,对本市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的全流程作出了总体规定。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时,北京市采取的多项防疫措施也为健全完善全市应急管理体系提供了经验。《预案》在应急处置措施方面就明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发地的区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可采取的十项措施,如停工、停业、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等。在物资保障方面,《预案》明确,北京市要建立健全平时服务与灾时应急相结合、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拨。
此外,《预案》强化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有关工作要求。《预案》明确,对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级的,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相关机构或单位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响应,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组建新闻发布中心,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