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本市保持从严调控的政治定力,着力“打补丁”“堵漏洞”,进一步完善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告》发布前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