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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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轻度疾病每份可获赔最高16000元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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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在职职工轻度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职工患轻度疾病每份可获赔最高16000元互助金

 

本报讯 (记者 杨琳琳) 7月21日上午,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召开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培训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又增添新的保障项目——“在职职工轻度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会员最高可领每份16000元互助金。

据介绍,该保障项目会费标准每人每份20元,保障期限为一年,每名会员最多可参加四份。其保障范围为: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主动脉内手术;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视力严重受损;单目失明;听力严重受损;单耳失聪;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中度帕金森病;轻度脑损伤;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早期运动神经元病;糖尿病导致单足截除;非严重型(轻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中度瘫痪;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20类轻度疾病的一类或多类时,每次每份可领取轻度疾病互助金4000元,同一保障期内会员可多次领取轻度疾病互助金,累计领取总金额最高为16000元。保障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保障项目是根据职工对轻度疾病保障需求而推出的,是为职工办实事的具体体现,随着该项目的不断推广,患病职工将及时得到有效救助,从而缓解职工因疾病造成的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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