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孙艳)昨天,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京签署《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及反垄断、知识产权、价格、食品安全等4个领域的子协议,共同维护区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另据记者获悉,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围绕5个方面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搭建“1+N”执法协作体系,即围绕1个框架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多个子领域、多个层次协作。框架协作机制确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应急响应等基础工作机制。
在先期开展协作的子协议中,《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协议》对京津冀实行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以及对政策措施的抽查互查等方面做了要求;《价格执法协议》明确要逐步完善跨区域价格执法应急响应机制,在遇到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第一时间组织联络,互相配合;《食品安全执法协议》细化了协查配合、检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在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方面,三地将继续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行业、秋冬季和空气重污染应急等专项执法行动;分段排查跨省(市)界流域水污染问题,保障密云水库、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水质安全;共同打击交界区域的涉固废(危废)等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交界处环境问题,将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特别在移动源方面,继续深化落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抓好用车监管,加大重点路口和主要道路重型柴油车人工检查力度,加强施工工地、物流园区、机场、铁路货场等机械重点使用地点执法检查。强化源头防控,抓新车监管,全面落实新车抽检协同机制,三地共同研究选取2-3个具有代表性的车型,开展联合执法抽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