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区某工业园区内一企业被区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经过整治后正常复工,至此,异味扰民得到了解决。截至目前,房山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干部深入基层117次,解决实际问题150件。
“近期,多次接到拱辰街道瑞雪春堂小区的业主投诉,反映一河之隔的工业园区内不定期排放异味气体,给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房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王开成说。
接到投诉后,房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走访详细了解异味产生的时间和频次,协调小区物业在敏感点位安装废气自动取样设备。同时,对工业区内所有废气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最终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特征污染物检测比对,锁定园区内某制罐企业,主要原因是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属于“达标但有味”的情况。随即,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帮扶整改。
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本报记者 周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