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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向“舌尖上的浪费”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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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5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坚决向“舌尖上的浪费”说不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4月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反食品浪费法》规定,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等。(4月30日 央视网)

坚决向“舌尖上的浪费”说不。让《反食品浪费法》真正落地,首要的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明确具体执法机关的执法落实到位是关键点。就以禁止吸烟有关法规的实施为例,多年来其执行落实的程度彰显很大的不足,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执法的偏软,这个教训值得吸取。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人人有责。在贯彻落实中,各级党委政府要教育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党员、干部违反《反食品浪费法》予以处罚和曝光,引领全社会厉行节约。扩大监督范围,把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法律惩罚和社会公德监督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惩罚力度,使食品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弘扬传统美德,保障粮食安全,让防止食品浪费有法可依。节约是一种风尚,是一种习惯,需要在立法、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合力下功夫,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树立起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潘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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