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互助保障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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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互助保障服务项目 覆盖全市425万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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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职工互助保障服务项目 覆盖全市425万会员

2012年—2020年暖·互助“二次报销”开展以来职工受助情况
单位:万人
 

北京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从1996年开展至今,以建立健全职工互助保障互助帮扶体系,服务职工精准化,服务基层精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为目标,不断扩大职工互助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职工保障待遇,不断完善职工互助保障内容,努力实现职工服务“普惠制、全覆盖”。目前,北京职工互助保障业务涵盖医疗互助、意外保障和创业贷款三部分内容,截至2020年12月,覆盖全市425万会员。

1

暖·互助“二次报销”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简称暖·互助“二次报销”,是北京市总工会服务全体工会会员的品牌项目,普惠全市所有持卡会员,深受广大职工欢迎。该项目报销内容涵盖门诊、住院两方面,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对“自付一”金额扣除起付线后按20%-90%不等的比例再次进行报销,最高报销额200653元。

自2012年5月正式启动以来

累计

受助职工

249.4万人 2014.7万人次

受助金额 25.16亿元

2

非工伤综合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是一项包含会员及会员子女意外伤残和身故、家庭财产因火灾或水暖管爆裂的综合保障活动,也是北京市总工会按照普惠制原则,为全市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免费提供的保障服务之一。

2009年8月实施《北京市工会会员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2010年1月进一步提高保障力度,将火灾损失最高保障待遇由3000元调整为10000元。

2015年7月增加水暖管爆裂损失保障项目。更名为《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2016年1月增加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保障项目。

2020年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责任范畴。

自2009年开展至今

累计

受助会员

8760人次

受助金额

1698.1万元

3

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工会职能,服务职工新发展需求,解决职工群众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2017年5月,北京市总工会推出“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简称“暖·创贷”项目,旨在帮助创业职工及其创办的企业缓解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从而鼓励、引导更多受到贷款扶持的职工成为创业带头人,以创业带动就业。

收到贷款申请累计349份

放款企业累计127家

放款金额累计3166万元

已贴息企业累计64家

贴息金额累计65万元

项目已促进80多家非公企业

建会入会

新吸纳工会会员1300余人

4

八项会费型保障活动服务情况

二十五年来,会费型互助保障活动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住院医疗、意外保障、重大疾病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全方位互助保障体系,不断扩大互助保障覆盖面和受益面,提高职工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

住院医疗

2004年,市总工会全面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计划》,这项计划主要是对职工住院后个人负担的自付一费用进行报销,对保障职工医疗待遇、减轻职工医疗负担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切实有效的解决了企业和职工的双重困难,已成为社会影响最大、职工欢迎程度最高、也是职工受益最多的保障活动。2008年1月和2015年1月,分别对这项计划的会费标准进行小幅调整,以确保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累计

参保职工

1149.6万人

受助职工 45.9万人次 互助金额 4.9亿元

住院津贴

2010年12月,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在保障责任期内,职工住院后,从第4天起可享受每天40元的津贴,一个责任期内最高可获得7200元住院津贴。这项计划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15年7月进行调整,增加住院津贴的保障天数,即职工住院后可从第2天起享受每天40元的津贴,进一步提高保障力度。

累计

参保职工

325.8万人

受助职工 14.5万人次 互助金额 5413.3万元

重大疾病

2005年,《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计划》推出,保障6类疾病、5类手术,会费标准每份198元。2007年12月对保障范围和待遇进行调整,保障病种增至9类,会费标准调整为每份90元。2010年6月再次调整重大疾病活动,保障的疾病种类增至11类,最高保障份数增至4份。2015年7月,第三次调整该活动,保障疾病种类增至15类。2017年1月,推出《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会费标准调整为每份40元,保障种类增至25类。2019年1月,保障类别由25类增至为30类。随着职工健康保障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单位和职工积极持续参加重大疾病保障活动。

累计

参保人数

614.5万人

受助职工 1.75万人次 互助金额 1.85亿元

女工特疾

1997年3月,《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推出,保障4类女性特殊疾病。2001年10月,更名为“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2007年12月进行调整,将女性特殊疾病类别增至6类,保障期限2年。2014年7月,再次调整,将保障的女性特殊疾病类别增至8类,会费标准调整为每份40元,最高保障金额为1万元/份。2018年1月,为进一步对保障活动进行规范管理,提高保障待遇,推出《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会费标准为每份25元,保障的女性特殊疾病类别增至12类。“女工特疾”已成为互助保障的品牌项目之一,深受广大在职女职工的认可与好评。

累计

参保职工

647.2万人

受助职工 1.2万人次 互助金额 1.8亿元

团体意外

1996年,《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计划》推出,保障会员发生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身故后,可享受保障待遇。2007年,根据总会要求进行调整与修订,推出全新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会费标准分为4个档次,保障待遇在原有的伤残互助金、身故互助金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活补助互助金和住院补助互助金。2012年至2018年,经过两次调整,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2017年1月、7月,相继推出《在职职工短期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D款),满足了不同行业和基层工会的个性化需求。

累计

参保职工

521.7万人

受助职工 1.4万人次 互助金额 2207万元

子女意外

为缓解职工因未成年子女遭遇日常生活中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为受到伤害的孩子和父母提供一个安心治疗、康复的经济环境,2007年3月,《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推出,保障职工子女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身故后,可享受相应保障待遇,会费标准每份50元,最多可参保4份。2017年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保障力度,最高保障金额提高到13.76万元/人。

累计

参保人数

14.6万人

受助人次 369人次 互助金额 24.8万元

《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A)

《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B)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不断创新服务体系,整合内外部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拓展服务职工的深度和广度,力争实现互助保障工作全覆盖,根据未来发展方向,结合基层工会实际需求,2019年,北京办事处推出《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A、B类)项目,缓解职工因重大疾病、意外身故导致的经济负担,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为职工建立起多位一体的风险保障体系,提供“一站式”参保服务,既满足基层职工不同需求,又优化流程,吸引更多职工与单位参与互助保障活动。

A类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由《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2/3/4份)、《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2份)、《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及《在职职工附加身故互助保障活动》组成,附加身故保障是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新内容,若参保职工在责任期内因病或因意外身故,将给付该职工身故互助金1万元。

B类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由《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2/3/4份)、《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2份)、《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及《在职职工附加身故互助保障活动》组成,B类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中的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在原有赔付标准上实现翻倍,即由原住院津贴保障活动每天提供互助金40元,提高为80元/天,进一步提高保障待遇。

累计

参保人数

46万人

受助人次 8776人次 互助金额 247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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