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边磊) 近日,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将全面形成,各项制度基本建立。通过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保护发展首都园林绿化资源的强大合力。
据了解,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4.4%,森林蓄积量达2520万立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8.9%。林长制的实施,将可以强化领导干部生态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实现首都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的长远发展。
《意见》要求,到2021年底,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形成。市级总林长对全市各级林长制工作负总责。区级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林长制工作。乡镇(街道)级和村(社区)级林长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2025年,全市将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