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埃及方面已为搁浅货轮 救援制定多套预案
未来五年,消费版图如何重构?
苏伊士运河堵塞会让世界经济有多痛?
快查收!这是份春季星空密码
重庆法院宣判一起高空抛物案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21年3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法院宣判一起高空抛物案
多人被判共同担责
 

新华社电 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因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13家住户及相邻的梁平区某医院被判为此共同“买单”。

该案原告谢某系一名保洁员,负责梁平区梁山街道马房街29号一单元大楼与梁平区某医院大楼间巷道等区域清洁卫生工作。2017年7月的一天下午,巷道上空落下砖头,谢某准备处理时被上空掉下的另一块砖头砸中头部受伤,后送医治疗,被诊断为脊髓挫伤、截瘫等。为治疗伤情,谢某共花费医疗费47万余元,后续仍需治疗。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进行了实地勘察及走访调查,排除了致害物为坠落物的可能,但并未查明具体侵权人。谢某于是将马房街29号一单元大楼住户田某燕、刘某丽、丁某康等人以及梁平区某医院、梁平区城市管理局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共同分担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梁平区法院审理认为,由无法排除加害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补偿,是一种特殊情形下相对合理的分散损失的方法,有利于保障受害人的权益,符合民法公平正义的精神。结合各方提交的证据及法院查明的事实,认定致伤原告的砖头为不明抛掷物,排除被告陈某珍、蒋某晋等6人及梁平区城市管理局的加害可能,依法判决由被告田某燕、刘某丽、丁某康等人各补偿谢某27613.2元,梁平区某医院补偿谢某193292.33元。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