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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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子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员工能在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 缴社保吗?
他人已经代付欠薪 逃薪老板能免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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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3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员工能在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 缴社保吗?

 

近日,读者黄女士向本报反映说,她工作的集团公司在国内多个地方拥有分支机构,有的有法人资格,有的无法人资格。她目前在北京工作,是一个分支机构,她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在北京缴纳社保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当地参保缴费。分支机构有独立法人资格时,其与集团公司之间均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应当各自独立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所属职工在各自的注册地参保缴费。

分支机构无法人资格时,集团公司需要作为最终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分支机构工作的职工,可以集团公司名义在集团公司注册地参保缴费。分支机构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是有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能够作为法律主体承担一定的义务,可以为职工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办理缴费申报;分支机构无营业执照,不能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参保缴费。无论在何地申报参保,除工伤保险外,同一职工在同一时间只能参加一份社会保险。

黄女士究竟能否在北京缴纳社保,应根据上述规定执行。

李德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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