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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鼓励引导学生在校就餐、安全用餐 严禁学校参与社会“小饭桌”
学校(幼儿园)食堂年内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本报讯 (记者 任洁) 北京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本市学校(幼儿园)严密防范食品原材料风险,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到2021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后,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领域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情况、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情况,涉及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人员健康管理、操作间环境卫生、餐食加工制作等环节,学校落实疫情防控指引情况等。

根据要求,使用畜禽肉、水产品、奶酪等零度以下进口食品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市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使用“北京冷链”小程序进行货物登记和流转,严密防范冷链食品管理使用风险。食堂从业人员必须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症状监测制度,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密防范食品原材料风险,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

市教委表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推进智慧监管,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幼儿园)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到2021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对在校内就餐的学生,学校要将其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对在校外就餐的要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低年级学生外出回家就餐要落实好家长接送管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鼓励引导学生在校就餐、安全用餐,避免到无经营资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场所用餐。学校要严格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完善家长参与在校就餐管理工作机制,每学期组织在校就餐满意度测评,对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市级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结合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春秋季开学工作大检查,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市级联合检查和分组督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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