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张女士近日向本报咨询说,去年3月,她到一家医药公司担任执业药师。3个月后,她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但被拒绝。无奈,她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因公司不同意张女士的要求,她便申请劳动仲裁。几天前,仲裁委书面通知她参加仲裁开庭。但是,她受新单位指派正在外地出差,无法按时参加仲裁开庭。
张女士问:如不能参加仲裁开庭,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仲裁机构确定仲裁开庭日期之后会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而对于是否延期,由仲裁机构决定。法律之所以做如此规定,就是为了给当事人一定的时间来准备开庭。如果当事人确实在开庭之日无法参加仲裁,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其作为劳动仲裁申请人,在收到仲裁开庭时间的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以视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劳动者作为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庭可以在劳动者不在场的情况下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时劳动者不能参加辩论、质证和调查,裁决结果对其极为不利。
因此,张女士千万不要缺席仲裁开庭。如确实不能参加且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延期开庭。王利平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