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1月27日,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聚焦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方面,提出高校教师发展支持系列举措。
据悉,《指导意见》针对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20条重点举措,包括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曝光机制,依托政法机关建立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等,建立教育行业从业限制制度。
针对部分地区对高校选聘教师用人权下放不够、教师岗位管理不够灵活、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单一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等6项举措,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出国(境)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和论文、专利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针对高校绩效工资制度活力不够、薪酬分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等2项举措,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并向高层次人才密集、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较重的高校加大倾斜力度;落实高校内部分配自主权,向扎根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以及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国防科技领域教师倾斜。
针对人才引进“恶性竞争”“帽子”与待遇挂钩过紧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优化人才引育体系、科学合理使用人才等2项举措,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坚决杜绝违规引进人才;要求高校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不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针对青年教师培养不足、青年教师发展支持不够、工作生活压力大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解决青年教师后顾之忧等2项举措,鼓励高校对优秀青年人才破格晋升、大胆使用;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和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地方和高校要通过发展租赁住房、盘活挖掘校内存量资源、发放补助等多种方式,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提高青年教师待遇,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