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盒饭了,15元一份。”近日,每到中午饭点,在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一写字楼西侧,总有一名男子售卖盒饭。接到举报,海淀区马连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男子的行为进行查处。
当天,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停放在软件园二期园区内的白色轿车后备箱打开,里面是装有一个个盒饭的白色泡沫保温箱,一名男子正叫卖盒饭,执法人员立即制止。现场售卖的盒饭均为该男子在自己家加工制作完成,出售给软件园上班的部分员工和附近的网约车司机,盒饭加工制作场所、运输、储存、包装等各环节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盛放食品的一次性餐盒上无任何标识。执法人员立即将车辆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没收售卖盒饭。
“这些盒饭制作于无证作坊,不仅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属于无照经营,同时对食用人的健康也存在隐患,易诱发肠道传染病。”执法人员介绍说。
随后,执法人员将违法事实和相关处罚法律条款对该商贩进行告知,其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的擅自摆摊设点这一案由,依法对该商贩处以5000元的高限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白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