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记者1月12日从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了解到,全国首个社会心理领域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截止到2月7日结束。
据了解,《规范》以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及站点服务管理运行工作情况为主要基础,重点规范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等内容。《规范》确定的服务内容涵盖心理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指导、心理辅导、社会心态预警分析与预警等。在确定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规定环境和标志标识的基础上,明确功能区布局和功能区设备配置,提出社会心理服务人员配置的入职条件、数量、工作职责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