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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莉:为刚性仲裁增添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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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陶莉:为刚性仲裁增添温情

 

2008年,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陶莉,成了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一庭的一名仲裁员。工作以来,她开创“三调、二办、一加”工作法,建立起仲裁立案前后的调解制度,坚持按期结案,在刚性仲裁中融入更多人文关怀,稳妥处置了一起又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当时,仲裁院一共22名仲裁员,平均每人每年处理案件300件左右,相当于每人每天都要处理1到2件案子。对于我这个新人来说,要办好案就更得努力学习。”陶莉说。参加工作后,在陶莉的办公桌上,总是放满了各类学习书籍、案件材料。

持续不断的学习给了陶莉足够的办案底气。提起职业生涯接手的第一件案件,陶莉对当时的案件细节仍记忆犹新:“当事人与公司存在劳动纠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共计1300元。为了节省当事人双方的时间、精力及诉讼成本,我们在开庭前会尽量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为此,她为当事人双方详细讲解法律知识、分析开庭利弊。经过不懈努力,在开庭当日上午,终于庭前调解成功。

2014年,陶莉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取得了法官、检察官、律师职业资格。“她对仲裁事业有种痴迷。”在同事眼中,陶莉把全身心都投入到了仲裁事业中。

工作日忙碌一天,下班后她依然伏案整理案卷;周末本该与家人团聚,她却还在办公室里查阅资料、起草文书,就连坐车途中、饭桌之上,心里也在想着案件处理细节。“在她办理的3000多件案件中,涉案总金额近8000万元,仲裁裁决书与调解书上千万字,无一错案。”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主任王海群说。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陶莉还先后培养了3名仲裁员,被大家亲热地称呼为“陶老师”。无论是案件分析、调解技巧,还是庭审组织、文书制作,她都手把手、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徒弟。在她看来,仲裁严肃而庄重,要担得起肩上的这份责任。

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施行,仲裁案件由于仲裁受理免费、仲裁时效延长等因素呈逐年增长趋势,这对仲裁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凭借扎实的知识积累与实践经验,陶莉开创“三调、二办、一加”工作法,将“未立案先调解、边立案边调解、庭审中再调解”的“三调”,开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二办”,以及上班集中精力调解、开庭,休息时间加班熟悉案情和起草法律文书的“一加”相结合,大大提高了案件处理进度和质量。

2019年12月,申请人常某以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等为由,向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本来安排在2020年2月开庭审理的案件因疫情暂停,于6月底恢复线下审理。疫情期间,为避免双方反复“跑腿儿”,陶莉加班加点熟悉案情、梳理申请人诉求,常常工作到深夜。陶莉采取“边立案边调解”的方式,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当时,公司一方认为对方请求不合理,不愿让步。但是直到庭审环节,陶莉都没有放弃调解,从双方的实际需求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最终顺利达成和解。

此外,陶莉还利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二办”方式,开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2019年元旦后,27名农民工因某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工资申请仲裁。当时已临近春节,面对当事人急于回家过年的焦灼目光,陶莉立即与同事赶赴该公司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在11日内开庭审理,开庭次日便出具终局裁决结果,27名农民工在春节前顺利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利用独创的工作法,仅2019年一年,陶莉便结案400余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平均结案时间27天,最短结案时间不超过5天。工作12年来,陶莉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00余件,结案率达98%以上,调解率达50%以上。

□本报记者 周美玉 通讯员 孙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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