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应该加强对工伤农民工的关注与帮扶,积极购买法律援助服务,鼓励引导律师参与法律援助,通过律师协会、司法系统、工会系统主动对接工伤农民工的维权需求,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如果法律援助到位,工伤农民工在维权时就能够把成本压缩到最低,就有了更多胜算和更足的底气,就能避免因维权费用二次受伤。
广州市司法局28日通报,针对“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事件,该局已经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广州市司法局将严肃处理。(12月28日 新华社)
农民工因颈椎爆裂性骨折、颈脊髓损伤、全身瘫痪这一重度工伤得来的赔偿款,竟被律师拿走一半,律师费和农民工的实际到手赔偿款持平,这一法律服务结果违背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不允许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规定,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而其背后的工伤农民工维权难问题,更值得深思。
工伤案件往往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多、取证难,与用人单位沟通难,维权程序繁琐,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而农民工的法律素养、博弈能力大都有限,求助律师维权是常态。这就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按收费方式分,律师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一般代理收费虽明显低于风险代理收费,但无论维权成功与否,农民工均需支付律师费,且需提前支付。对于很多饱受工伤治疗困扰、家境一般甚至较差的农民工而言,一般代理的先收费模式是他们难以承受的。风险代理由律师先行垫付维权费用,如果维权无果,农民工无须支付律师费,如果维权成功,则按照赔偿款项的一定比例计算律师费,但这一比例往往较高。不少工伤农民工因无须先付律师费且维权成功后再付费等原因,会选择或接受风险代理收费模式,但事后高昂的律师费用又会让他们觉得非常心疼、非常无奈。
怎样破解工伤农民工的“律师费困境”或“维权费困境”?依法赋予律师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施风险代理的权利,且给风险代理收费标准设定合理限制,固然是一种务实之举,能把工伤赔偿案件代理收费行为摆到台面上进行规范,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律师、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然而,这一措施毕竟有其局限性,因为,如果把风险代理收费的标准压得太低,律师就会失去代理的积极性,且可能与被代理人私下达成收费更高的代理协议,以绕开法规限制。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可以在农民工胜诉的情况下缓解农民工的维权费用压力,但如果农民工败诉,或者部分诉求未获法院、仲裁机构支持,与用人单位和解,仍旧会涉及到律师费问题。
依笔者之见,还得在法律援助环节多做做文章。各地应该加强对工伤农民工的关注与帮扶,积极购买法律援助服务,鼓励引导律师参与法律援助,通过律师协会、司法系统、工会系统主动对接工伤农民工的维权需求,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如果法律援助到位,工伤农民工在维权时就能够把成本压缩到最低,就有了更多胜算和更足的底气,就能避免因维权费用二次受伤。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