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记者昨天了解到,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文旅局正式印发《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了经营短租住房的条件。包括:应当符合本小区管理规约,无管理规约的应当取得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或取得本楼栋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取得出租住房业主的书面同意;房屋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条件;经营者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书面告知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告知社区居委会。
《通知》规定,互联网平台应当核验短租住房经营者提供的业主身份证明等材料,核实房屋状况,登记并实名认证经营者身份,逐人登记交易订单签订人和实际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报送住宿人员、房屋等信息,不得为不符合要求的短租住房提供信息发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