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职工小何向本报反映说,他是一名建筑工人,与一家公司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并被派到国外工作。他在工作时受伤后,公司安排他回国休息,但没有为他申请工伤认定。小何说,他想知道自己现在该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能享受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本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结合小何的陈述,虽然他是在国外工作时受伤,只要他的伤情符合上述规定的工伤情形,就可以在受伤后一年内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给受伤职工申报工伤,该职工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工伤认定。不过,职工自行申请认定工伤时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后还要做劳动能力鉴定。此后,按照相应的伤残级别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小何可以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工伤认定手续。需要提醒的是:小何在申请认定工伤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病例、诊断书、劳动合同书、受伤经过证明等。
李德勇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