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了2020年第三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单位名单。截至目前,已有61家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今年年度目标完成。
根据《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将享受审核费用补助。实施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对自愿性审核给予5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强制性审核给予3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3万元。实施单位为公共机构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