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充分考虑辖区内不同区域功能和风貌特点, 避免“一刀切”,防止牌匾标识“千店一面”,本市将立法对牌匾标识进行详细规定。昨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为避免“千店一面”同质化,此次条例草案特别对牌匾标识设置提出了“个性化”和“特色”的要求。固定式牌匾标识在设置时,要与其载体风貌、周边景观相协调;要有创新性设计,避免区域内牌匾标识的同质化。此外,不得在建筑物顶部或者超出建筑物外轮廓线设置;不得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违法设施、危险设施上设置;不得损毁绿地或者影响植物生长等。
如果是一栋楼内有多家店铺或单位,牌匾到底该怎么挂?
条例草案提出,多家单位共用同一场所的,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根据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规范,明确牌匾标识设置要求,统筹管理固定式牌匾标识的设置,督促牌匾标识的所有人依法合规设置牌匾标识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