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本市将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其他人才到生态涵养区创业就业,为生态涵养区吸引人才,促进生态涵养区发展。昨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会上,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树东作《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为发挥全国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优势,加强对生态涵养区建设的基础研究,条例草案二审稿规定,推动高等院校向生态涵养区布局,实现每个区有高等院校。同时,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教育、医疗、科技、金融等各类专业人才向生态涵养区流动,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其他人才到生态涵养区创业就业。
促进生态涵养区发展,根本上要靠劳动力素质提升、增强内生动力。为此,条例草案二审稿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居民的分类分级培训,重点培养规划、医疗、教育、产业发展和基层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有针对性地提高城乡居民职业技能技术。
据了解,本市约95%的生态保护红线位于生态涵养区,条例草案二审稿中对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其他区域明确了分区管控制度。
在加强生态保护方面,坚持在严守生态安全边界前提下,满足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要,规定本市按照生态功能依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服务于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需要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的建设、维护和改造,适度参观旅游及相关的公共设施建设等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