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日前,北京市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了今冬的非居民气价和热力出厂价格。记者了解到,今冬采暖季期间即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为合理疏导上游气价上浮影响,经市政府同意,本市相应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据了解,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执行采暖季价格,在现行基础上上浮0.31元/立方米;自2021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居民用气价格以及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等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此外,受本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影响,今冬采暖季,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也作出了相应调整。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调整为87.4元/吉焦(含税);自2021年3月16日起,恢复为78.1元/吉焦(含税)。
需要说明的是,本市各类供暖价格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