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规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押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10项要求,重点对房地产等类型押品提出具体管理要求。针对房地产抵押融资业务中出现的由“假配偶”“假丈母娘”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等房产权属人身份造假、担保意愿不真实的情况,要求落实“亲见亲签”,同时采用技术手段核实权属人身份真实性。
《通知》重点明确了部分风险突出押品的管理要求,明确金融质押品审查与管理要求。针对现金等价物、股票等金融质押品的“变相套利”作用,要求对现金等价物质押融资业务加强资金用途审查,对上市公司股票类押品审慎设定“质押率”和“上市公司股东质押股票占其持有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率”两个比率上限。明确应收账款类押品调查要求。针对常见的“假合同”“假发票”“假确权”等现象,要求采用多种手段验证应收账款真实性,不得仅进行形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