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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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相信微信号出租可“轻松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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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相信微信号出租可“轻松获利”

 

“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高价收微信,不想卖的可以租,一天180元”……近期,一些朋友圈、微信群里出现了类似“广告”。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人贪图小利,把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别人,这些微信号大多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8月3日 新华网)

实际上,媒体报道的这些现象,警方早有过警示,而且微信平台并不允许用户将微信号进行出租。如,在《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已明文规定,微信用户拥有账号的使用权,但不可以将账号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账号。可见,出租微信账号不但存在极高的安全风险,本身也违反了微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当然,规避微信号出租带来的风险,最为关键的是,用户应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与规则意识。毕竟,用户若禁不住“轻松获利”的蛊惑,就很容易绕过微信平台监管。这样的暗底下交易,虽或许能够获利一时,但不仅会有触犯法律的风险,且更会导致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进而埋下巨大财产及生命安全隐患,这岂不是亏本买卖。

诚如业内专家表示,微信、支付宝支付应用越来越广泛,但目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出租、出售个人微信、支付宝账号行为缺乏明确规范。确如其言,也期待相关部门对此重视起来。同样,对于用户,也有必要关注自己微信号、支付宝账号、QQ号安全性,一旦发现被盗用或者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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