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清远,一名五六岁的小男孩战战兢兢地走进派出所,称要“自首”。原来,小男孩出于好奇,剐了路边的一台小车。在赔偿了车主后,男孩妈妈觉得有必要给儿子一个教训,就让儿子到派出所来了。民警耐心地对男孩进行了教育,还给出一个建议:帮妈妈刷碗,0.5元一个,“抵付”赔偿款,男孩表示接受。
点评:不错!从小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小男子汉也要敢做敢当。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