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知名头盔厂家陷入国际订单大部分取消,企业经营难以为继困境。不裁员,企业无法生存,而裁员,职工的生活又陷入困顿。
这该怎么办呢?劳模律师左增信带领团队通过调解,让双方走出困境。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中旬,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接到一个来自河南的电话。这位职工说,他的单位是北京一家头盔生产公司。公司通过微信,告诉他公司将经济性裁员20人左右,他也在被裁的范围之内。
调解员与公司沟通之后了解到,这家公司成立于1993年,主要产品是航天员主要装备、飞行员头盔、F1方程式赛车头盔、房车拉力赛车头盔、卡丁车头盔、摩托车赛车头盔,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国际订单是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公司有68名员工,其中北京本地40名,外地28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海外订单被取消了80%左右。目前,大量的半成品积压,造成公司资金周转严重困难。现有生产任务只有同期的40%,因外地员工不能返京,公司计划裁员20人左右。
公司负责人向调解员诉苦,目前无力支付工资,即使只发给职工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也运转不下去。如果不裁员,公司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大多职工任职多年,而且都有独门技术。裁员后,如果公司恢复正常生产,技术工人就会短缺。公司目前处在两难境地。
对于职工来讲,他们已在公司工作十几年,如果离职再就业前景并不乐观。员工们不希望公司就此倒闭,更愿意同公司共渡难关。
调解结果
经过左增信律师团队的调解,公司与员工达成协议。其中,5名本地职工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公司为他们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同时,公司承诺业务恢复正常时返聘他们作为劳务人员继续发挥余热。6名员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按协商数额向他们支付补偿金,公司也承诺恢复正常生产后优先录用他们回公司工作。
此外,还有2名外地职工与公司存在其他纠纷,最后通过补偿金形式达成协议。
劳模律师解读
问题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经济性裁员?
左增信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结合本案,该企业因疫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属于可裁员的情形。但要依法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问题二:一则裁员通知,就能“裁”员吗?
左增信律师介绍,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企业裁员有如下程序:(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从本案的情况看,企业只给员工发送裁员通知,并不符合裁员的合法程序。”左增信律师介绍。
问题三:哪些员工是公司不能随意裁员的?
左增信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而且用人单位因破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裁员的,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还有一些员工,不能因企业经营困难被裁员。比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左律师介绍。
问题四:被裁员后,员工应得到什么补偿?
左增信律师介绍,用人单位裁员的经济补偿标准与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一样,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发放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以6个月计算,发放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发放辞退补偿时,是以辞退劳动者本人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照劳动法中对工资的定义,这里的工资不仅仅是指基本工资,而是指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费、补贴费等所有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报酬。所以,用人单位以基本工资或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来进行裁员补偿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在实际中,不乏一些单位以单位经营困难将倒闭为由,直接通知员工被裁,不用来上班了,这是严重侵权的行为。有的劳动者认为企业裁员离自己很遥远,事实上,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这种情形将随时可能发生,劳动者应该了解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免得真正面临裁员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左律师表示,除此之外,被裁员后员工还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六条:“对于被裁减而失业的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可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申领失业救济金”的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由于缴纳了社保和失业保险,在这种非自愿失业情况下,可依法领取失业金,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模律师提示
左增信律师介绍,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在确实属于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下,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得到保障。职工面临被裁员时,要关注以下问题:是否符合可裁员的法定条件、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裁员等。此外,被裁员职工还要注意,自己是否享受到了法律规定的补偿、是否办理了相应手续。根据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合法裁减人员后,必须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若用人单位以经济性裁员的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其裁员理由和程序、经济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用人单位不予解决或解决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请求支付相应经济补偿或赔偿的仲裁申请。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导致职工不能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时,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者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让用人单位为此付出相应代价。
左增信简介:
左增信,北京市致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十年来,左律师带领劳动争议调解团队,先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7965件,调解成功6807件,受益劳动者人数8465人。
□本报记者 李婧/文 邰怡明/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