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博福是一名北京市集体协商指导员,负责对接朝阳区的集体协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在他的指导下,一家纸盒制造厂通过集体协商机制,促进了复工复产,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权益。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这家纸箱厂的生产受到了极大影响。企业负责人主动找到上级工会组织,询问集体协商事宜。当时,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如何开展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出台,大家拿不准如何操作,于是找到了叶博福。“我在2月底了解到这个情况,虽然企业员工一直没有到岗上班,但企业还是全额为职工发放了1月、2月的工资。”叶博福回忆说,企业希望在正式复工之后,对于仍然无法到岗的员工,可以不再全额发放工资。“企业也是真的撑不住了,虽然很多订单,但不能开工,没有进账,只有支出。”
在包括工会在内的多个部门的协调帮助下,在疫情防控的设备设施到位后,企业于2月23日正式恢复生产。然而,到岗的员工只有30%。一部分未到岗员工因为在外地老家无法回京,还有一部分员工虽然在京,但自认为上班有风险,不愿出工。
“这家企业是中国200强的先进包装企业,还被北京市工商管理局评为守信企业。他们的业务量很大,很多客户都等着他们的产品。”叶博福说,企业负责人担心,如果继续全额为所有员工发放工资,一方面企业的现金流难以支撑,另一方面不利于调动员工复工复产的积极性。
但怎么制定方案才能做到合理合法,既不损害员工的利益,又能帮助企业渡过困境,企业负责人也拿不准。叶博福告知企业负责人,鉴于企业已经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程序与职工协商,只要职工同意了,是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
很快,企业工会拿出了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办法与职工协商。为了减少聚集,工作人员逐一与职工沟通。如果职工不能到现场,工作人员就通过微信、电话与之沟通,说明疫情期间的困难,询问职工是否同意这个工资发放标准。
“正常情况下,我们应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来审议这一工资发放办法。然而在目前的情况下,受条件所限,只能采取特殊方式。这样做一样能够表达职工的意愿,维护双方权益。”叶博福说。
最终,该企业工资发放办法正式生效。办法规定,企业向到岗复工的人员全额发放工资,而且还支付额外的补助金。未复工的人员,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写书面申请要求暂缓复工,企业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工资。
“这个方案在鼓励职工复工复产的同时,避免企业为消极怠工的人员买单。”叶博福表示,通过这次疫情的考验,企业更加认识到了集体协商这个机制的作用,不仅是维护员工的利益,也在维护着企业的正常发展,推动双方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做了四年集体协商指导员,这几年整体经济情况很好,所以我们指导协商的重点都是在给职工涨工资上,让职工和企业一起享受企业发展的果实。”谈起疫情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叶博福说,近期,他遇到不少企业来询问降工资的问题,如何给职工降工资合法?怎样与职工协商?这是他此前没有遇到过的。
遇到这样的咨询,叶博福都会告知对方,企业不能单方面变更工资,一定要集体协商,才能合理合法。协商的过程中,他建议企业把当前的经营困难与效益损失等具体数据向职工展示出来,取得职工的理解。
“工会组织就是要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有事好商量,有困难共同承担,大家一起共克时艰。”叶博福道出了抗疫时期集体协商如何取得成效的要诀。
□本报记者 刘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