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法制保障5个方面提出28项举措,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将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此外,《实施意见》还重点针对破产、被吊销企业注销等情况,研究简化程序,加快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
为进一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市市场监管局将牵头起草北京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工作方案。该局内部将在市场主体登记实现告知承诺制基础上,分批次将市场监管部门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告知承诺改革,简化政府审批方式。
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对食品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编制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和禁止性行为清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规则公开。在提供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关注12345市民诉求、企业诉求,优化诉求处理工作体系。
今年,市市场监管局重点以食品类相关许可等高频事项为切入点,结合告知承诺制改革,分批次探索开展市场监管部门证照联办。此外,打造市场监管部门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着力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