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毕业季的临近,包括应届毕业生在内的求职者也迎来了就业季。不过,此时也是劳动纠纷的高发季。自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先后受理4779件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发生在3月至6月就业高峰期的案件达1911件,占全部案件的40%。(据 6月9日《劳动午报》)
诚如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通过典型案例提示:用人单位要规范用工管理,劳动者则要提防求职过程中先招后拒、模糊提成、无故辞退、不转档案等四类风险。这些风险,大多是老话重提,但不容忽视的是,任由这些风险的存在,无疑会埋下侵害劳动者权益风险,更会给劳动用工市场带来不良影响。
事实上,上述职场中的这些风险,不仅会给劳动者带来权益侵害,对于用工单位也没有好处可言。因为,一旦产生劳动争议,用工单位不仅难逃法律惩治,更会影响到企业的形象。
要规避上述风险,不仅要靠用工单位的守法自觉,也需要对劳动用工市场强化监管执法。此前就有媒体指出,对于求职陷阱,有关部门应该按法律、法规予以坚决打击;而对于那些可能存在劳动权益争议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保障等部门应按工作规程予以全程监督和规范。上述举措就很有必要。劳动用工监管不疲软,一些不法行为才会收敛乃至绝迹。
当然,针对应届毕业生求职季,日前,人社部、教育部、工信部等部门启动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百日冲刺”行动,着力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同时,也不能忽视求职就业中的相关风险,于此,一方面相关部门有必要做好就业服务,畅通求职者的就业渠道;另一方面也须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以保障求职者安心求职、放心就业。
□杨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