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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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0年6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常律师:

您好!

我在北京一家私企工作,单位没有按照我的实际工资数缴纳住房公积金,我该怎么办?

谢谢您的答复。

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结合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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