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学校开展了线上教学,我的手机基本上被12岁儿子晓盼上网课占用了。因平时工作忙,我和丈夫都无法在家监督儿子上课。一天晚上,我翻看手机时,发现手机上有多条银行转账提醒,当时就吓了一跳。
冷静下来后,我盘问晓盼。他告诉我,上网课的时候用手机玩起了网络游戏,在一款手游中消费高达5000多元。我的微信绑定了银行卡,晓盼是通过手机验证码获取了手机支付密码,将银行卡里的钱充值到该款手游中去,用于购买游戏装备、角色和升级游戏会员等级等。
我立即联系该手游公司,希望能拿回这笔因孩子不懂事而损失的钱款,但对方称孩子买游戏装备是自愿行为,不能退!请问,手游公司的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读者:张碧云
张碧云读者: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你儿子晓盼年仅12岁,属于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高额充值手游的行为,既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也明显超出了其年龄、智力范围,即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故应当经过你同意或事后追认,方为有效。事实上,晓盼是背着父母充值的,你也不认可该笔交易,故晓盼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无法与手游公司沟通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手游公司返还该笔高额充值款项。
不过,如何证明充值行为系晓盼单独所为十分关键。因为晓盼是用你的手机充值玩手游,这就意味着从实名制的角度看,充值人是你而非晓盼。如果拿不出相关证据,则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应尽快收集和固定晓盼使用手机进行充值、玩手游的相关证据,比如发生转账时手机不在你手上的证人证言、与平台沟通的记录等。如果收集不到相关证据,也可带着晓盼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形成相应的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才有胜算。
潘家永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