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办法》提出,图书配送要确保质量,应优先选配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技能提升、劳动关系及法律维权、职工文化建设、社科文化等方面的优质图书,坚决避免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图书,防止内容低俗、伪劣盗版等问题图书流入职工书屋。同时,明确使用工会经费采购配送图书可采取定向采购的方式,由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提供相关服务。职工书屋建成后,要把图书利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职工群众参与情况等作为重要工作标准。提倡制定年度阅读活动计划,倡导实施鼓励职工阅读及奖励读书成才职工的措施办法,积极组建阅读社团或兴趣小组等读书组织,组建、培训阅读推广志愿者队伍。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不断增强职工书屋的吸引力,引导广大职工阅读成才。
据了解,职工书屋作为全总创建的专属文化工程和公益性文化项目,是国家公共文化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书屋”“电子职工书屋”是全总注册商标,具有专用统一图文标识,受到法律保护,并适用于全国各级工会职工书屋建设。职工书屋建设12年来,全国已建10余万家。此次《办法》的出台,就是要在各个环节上规范职工书屋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地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使其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