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普遍影响,其中农民工群体是受冲击最严重、影响范围最大的群体之一。大多数以外出务工为最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工家庭,经济面临巨大压力。”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迎新告诉记者。
随着疫情形势稳定向好,部分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事业单位已经逐步复工复产。然而,疫情防控期间青年农民工返岗就业仍面临市场整体岗位供给减少、劳动关系风险等困难。
李迎新建议,一是扩大市场岗位供给。加大对劳动力吸纳能力强的行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保障和扶持力度,给予在信贷、财税、临时资金供给等方面更为倾斜的帮扶措施,多管齐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企业、稳就业。
二是采取多样化手段帮助农民工就业。鼓励低风险地区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有序组织集中返岗,避免大范围、突发式流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防护工作。进一步优化返乡就业创业政策,引导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的青年农民工转变思维,改变就业模式,就近就地就业创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群体权益保护。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对疫情期间企业防疫措施、薪资发放、社会保障等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研判、预防由劳动关系风险可能引发的局部社会风险,化解劳动关系领域潜在的局部群体性事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和宣传引导力度,坚决遏制在招聘过程中对湖北籍农民工群体的歧视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高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