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大兴区住建委依据考核结果,建立物业服务考评“红黑榜”通报制度,对于红榜企业各镇街、大兴区财政部门落实资金奖励机制,对于黑榜企业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落实处罚机制,问题严重的纳入市级物业信用管理系统。
据了解,大兴区住建委制定并下发了《大兴区涉及住宅小区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清单》,明确了物业管理中各职能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考评机制,围绕物业服务质量等内容,结合12345热线和投诉反映情况,要求各镇街每年对辖区物业项目开展2次“打分排队”,其中业主评价占50%、镇街评价占30%、专业评价占20%。
自《条例》实施以来,大兴区住建委对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三公示”情况、贯彻《条例》情况启动新一轮专项执法检查。对未依法公示信息的企业,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