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系到每个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作为今年全国两会重要内容,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出台后,将为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北京团代表纷纷围绕民法典草案,解析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马一德代表:
居住权保障弱势群体住有所居
伴随社会化进程日益提速,租房成为了人们的另一种生活方式。然而,如何保障租户的权利呢?居住权的概念应运而生。
在民法典草案中,物权编中增加了居住权专章。房屋租赁纠纷时有发生,租赁合同的保护力度不足了吗?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介绍,与债权性质的租赁相比,居住权更能保护权利人的居住利益。首先,居住权是一种支配权,居住权人对房屋有较强的支配力;居住权是一种绝对权,必须通过登记而设立,一经设立便可对抗除房屋所有权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而租赁不具有对世性;居住权可以合同或遗嘱等方式进行设立,可以是无偿的,但租赁权必须基于租赁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居住权具有人役性,附随特定的权利人而存续,法律不规定它的最长期限,其通常为一种长期权利,甚至是为居住权人终身所设定的,这些都是租赁权所不具备的。
此外,马一德表示,居住权制度的创设有利于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实现其房屋居住需要;有利于将房屋的所有权功能与使用权功能分开;有利于为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保障等。
厉莉代表:
禁止高利放贷具有里程碑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是一名从事商事审判的基层法官,对民法典十分关注。“可以说这部民法典,方方面面都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厉莉在接受记者视频采访时表示。
“我最关注的是合同编的相关条文。”厉莉表示。合同编是商事法律规范最集中的体现,回应了很多司法实践中反映出的立法供给问题。比如适应新时代契约订立的特点,明确了电子合同的订立规则。合同编中借款合同章节最大的亮点就是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法国家有关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在人大立法层面明确对高利贷行为予以禁止,这对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审议通过后,司法机关将紧锣密鼓启动有关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编纂工作。对于民法典中一些新规定,还有待于司法实践中结合实际情况去探索实践,总结更为具体的裁判规则。
高子程代表:
“私人生活安宁”不得侵犯
民法典草案首次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人格权的保障范围,禁止行为人实施发送垃圾短信、垃圾邮件,拨打骚扰电话等侵犯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认为,人格权的独立成编,使公民隐私、私人的安宁生活更加有保障。“比如,承认声音为一种新型的人格利益,适应了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保护民众的民事权利。此外,将行踪信息等也纳入个人信息保护,有利于对个人信息的全面充分保障。”他举例。
此外,民法典的出台将填补立法空白。“其中,完善了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规制,增加了建筑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规定有关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并查清侵权人,将有利于减少高空坠物悲剧的发生,守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高子程说。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对于民法典草案与老百姓关系最大的内容,高子程认为,体现在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中。“婚姻家庭编中设置了离婚冷静期或者叫离婚反悔期,通过给予30天的冷静期,有助于避免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有利于维护家庭稳定,有利于保障老人和孩子的权益。继承编中,扩大了遗产范围,不再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遗产范围,并将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纳入遗产范围。”高子程说。
本报记者 周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