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晶) 18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核对2019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是在2019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下月起即可通过社保对账单,查询并核对2019年度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需要核对项目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认可,2020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及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
今年本市继续为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6月1日起,参保人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 rsj.beijing.gov.cn/csibiz/)、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等,查询打印2019年度社保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