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天获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5月至11月之间,对两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启动会议上了解到,此次执法检查将围绕以下方面进行。
在生活垃圾减量措施实施情况方面,将检查各区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和垃圾增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超薄塑料袋、一次性用品的禁限情况和净菜上市实施情况。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落实和混投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也是检查重点之一,包括检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情况,餐饮企业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情况以及对不听劝阻的个人、分类管理责任人和收运企业的违法查处情况。
针对物业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楼道堆物、卫生死角、私搭乱建、侵占绿地、高空抛物、乱停乱放等“脏、乱、差”问题以及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续筹情况。
执法检查方式包括联动检查、代表进行“三边”检查、执法专题督办会、典型案例调研、委托民意调查五种形式。市人大代表将对身边、路边和周边进行检查,特别是紧盯自己居住小区、社区和所在单位的物业管理情况、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还将组织代表就一些典型的城管执法案例进行现场调研。
据了解,今年3月至4月,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执法检查。5月至10月,执法检查组开展检查调研活动。最终在11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报告。
另外,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也于5月同步启动执法检查。其中,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街道办事处指导和支持社区依法防控、开展群防群治、服务群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