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通讯员 王星月)为减轻疫情对辖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昌平区共停征锅炉检验费、压力容器检验费、压力管道检验费、电梯检验费等特种设备检验费用28.98万元,涉及辖区87家中小微企业。
据了解,2月5日至今年年底,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使用或者报检特种设备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特种设备在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有着重要作用,但又存在风险隐患,需要定期进行科学检测,保证其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目前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共有8种,包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3种承压类设备,电梯、起重机械等5种机电设备。
与此同时,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开展了价格执法监督工作。自3月27日起,对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免征中小微企业相关费用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截至4月9日,昌平区水务局已登记中小微企业停征污水处理费企业217家,昌平区城市管理委暂未收到中小微企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