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推出健康码,是疫情防控的需要,健康码中的个人信息,也就只能服务于疫情防控,而不能另作它用。所以,健康码中的个人信息,就需要予以严格管控。
如何实现有序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之间的平衡?如何辨别人员的健康状况、避免出现聚集性的传染事件?近期,健康码在全国各地的推行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一种新思路。目前,北京市、广东省、湖北省等地均已推出官方健康码申领渠道,各个省份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也正在启动。然而,随之而来的信息安全隐忧,也引起人们的关注。(3月18日 《法制日报》)
健康码的推出,有助于疫情精准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目前已经有200多个城市推出了“健康码”,也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推动健康码互认。健康码能够避免接触,防止感染,而一码通行,又简化流程。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健康码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多地实施健康码互认机制,健康码逐渐做到了“一码平川”,但健康码变得高效起来,也增加了信息安全隐忧。比如充分的互联互通,打破了“数据孤岛”,但也增加了健康码上个人信息暴露的风险。健康码上记录了诸多个人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位置、行程、健康等等,而“互联互通”则让企业、相关部门都有可能获取这些信息。在这个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是诸多人围猎的“肥肉”,健康码上个人信息多、涉及的人多,自然也难免被人垂涎。如果对健康码管控不力,一旦造成泄露或被滥用,将可能严重威胁到广大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健康信息、医疗状况是核心隐私。要保护公众个人信息,防范健康码中的个人信息免遭泄露或滥用,就需要加强对健康码的管理,在用健康码进行疫情防控的过程中,要坚持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的原则。
各地推出健康码,是疫情防控的需要,健康码中的个人信息,也就只能服务于疫情防控,而不能另作它用。所以,健康码中的个人信息,就需要予以严格管控。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月9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要让这一要求落到实处,就要能加大落实力度。
要让防疫健康码做到“专码专用”,避免成为不法分子垂涎的“信息富矿”,从而产生“双刃剑效应”,这就需要把健康码、个人信息装进牢固的“法治瓶子”里。比如要避免健康码中的个人信息遭受泄露与滥用,需要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力度,还要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对泄露个人信息的个人或部门,要严肃追责。要严格规范健康码的使用,疫情结束之后,健康码失去存在价值,要能及时销毁。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