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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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赏罚分明成为用人常态
“共享员工”依法规范才能愿景可期
科学防控疫情 要避免过度消杀
中小微企业贷款“延还令” 是一场及时雨
线上答辩
“指尖普惠服务”彰显工会服务智慧
治理防疫虚假广告乱象 必须坚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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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3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共享员工”依法规范才能愿景可期

 

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共享员工”这种新型用工模式悄然兴起。记者调查发现,最早招收“共享员工”的是在线零售行业,之后逐渐推广至物流、制造业等行业。“共享员工”是疫情之下的权宜之举,还是未来社会发展趋势?“共享员工”在因“疫”而生备受青睐的同时,也因其存在的诸多法律风险,引发了广泛关注。(3月3日《新快报》)

所谓“共享员工”,是指企业和企业之间以“借用”或“外派”的方式实现劳动力的流动,以此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的一种灵活用工方式。虽然“共享员工”是不少企业在疫情冲击下不得已的选择,但也不失为灵活用工方式的创新。相信即使在疫情过后,这种用工方式在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的行业仍是前景可期。

然而,需要提醒的是,任何新生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共享员工”亦不例外。特别是其中存在的诸多法律风险问题,如不及时解决,那么必然会让“共享员工”这种用工模式失之于规范。此前共享单车在发展初期没有依法规范而导致该行业的野蛮生长,即是镜鉴,相关职能部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故此,要确保“共享员工”这种用工模式规范运行并有可期的发展愿景,就必须未雨绸缪地对其依法规范。司法机关、劳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职能部门,应及时给出法律适用指导意见,指导企业与员工以及企业间签订好相关协议,约定清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责任承担,尽量避免可能带来的风险,消除各方的后顾之忧。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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